1 總則
1.1 為提高我國電瓷防污閃工作科學化水平,把電力系統電瓷防污閃工作納入專業(yè)化管理的正常軌道,根據近年來電瓷防污閃工作的實踐,并結合電網發(fā)展和環(huán)境、氣候變化的實際情況在進一步修訂、補充《電力系統電瓷外絕緣防污閃技術管理規(guī)定(試行)》的基礎上形成本規(guī)定。
1.2 電瓷外絕緣污閃事故涉及面積廣、停電時間長、經濟損失大,是電網安全發(fā)、供電的一大威脅。電力系統所屬各部門都應各負其責,從技術上、管理上不斷總結經驗,結合實際,做好電瓷防污閃工作。
1.3 本規(guī)定適用于35~500kV的輸變電設備。農用、地方電廠、自備電廠、電力用戶的輸變電設備以及配電設備的電瓷防污閃工作可參照執(zhí)行。
1.4 電力系統的設計、基建和運行管理部門均應遵守本規(guī)定。
1.5 電力系統運行管理部門在執(zhí)行本規(guī)定時,應結合本地區(qū)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。
2 工作目標,部門責任
2.1 電瓷防污閃工作的目標是:
* 降低輸變電設備的污閃跳閘率。各網、省局線路污閃跳閘率應控制在:500(含330)kV線路為0.05次/百公里·年,220kV一1lOkV線路為0.1次/百公里·年以下。
* 避免主網架重要線路特別是500(330)kV線路污閃停電事故。
* 杜絕電網大面積污閃停電事故。
2.2 電瓷防污閃工作中各部門的責任是:
* 設計部門要對工程取用的設計標準和質量負責。
* 基建部門要對工程的安裝質量負責。
* 生產部門要對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。
2.3 要把電瓷防污閃工作納入部門領導任期內政績的考核指標,即:
* 新建輸變電工程投運不N--年即發(fā)生污閃的不能報優(yōu)質工程;如果是由于設計上的原因,該工程不能申報優(yōu)秀設計。
* 凡是發(fā)生大面積污閃停電事故的發(fā)供電企業(yè)當年不能“達標”;凡是已“達標”的企業(yè)取消“達標”資格。
3 健全組織機構,明確各級職責
3.1 健全組織機構
3.1.1部成立電瓷防污閃工作領導小組,其主要職責是:
* 協調部內有關司、局,各負其責共同做好防污閃工作;
* 指導、安排、督促、檢查全國防污閃工作;
* 充分發(fā)揮電力系統高電壓專業(yè)工作網和部屬科研院所的作用,組織解決防污閃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問題,及時交流、總結經驗。
3.1.2網、省局在主管生產副局長或總工程師領導下,建立由生技、供電、安監(jiān)、基建及所屬科研、設計部門領導組成的電瓷防污閃工作領導小組。其主要職責是:
* 指導、安排、督促、檢查本地區(qū)防污閃工作;
* 定期聽取電瓷防污閃工作小組工作匯報;
* 審定防污閃工作計劃;
* 落實重大防污閃科研課題;
* 審定污區(qū)分布圖。
3.1.3 網、省局應組成由網或省局、電力試研所(院)、電力設計院、廠、局防污專(兼)責人參加的電瓷防污閃工作小組,在電瓷防污閃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。
3.1.4 廠、局應組成由廠、局,車間、工區(qū)防污專(兼)責人參加的電瓷防污閃工作小組,并在廠、局長領導下開展工作。
3.1.5 網、省局所屬電力試研所(院)應建立電瓷防污閃工作小組;供電局應建立鹽密測量小組。
3.2 設置各級防污專(兼)責人
3.2.1 網、省局及其電力試研所(院)、設計院、發(fā)電廠、地(市)供電局,應設置防污專責人,并保持相對穩(wěn)定。
3.2.2 發(fā)電廠電氣車間,供電局線路、變電工區(qū),220~550kV變電站應有專人負責防污閃工作。
3.3 各級防污專(兼)責人職責
3.3.1 網、省局生產部門是防污閃工作的組織與管理部門,其防污專責人的職責:
* 組織貫徹執(zhí)行上級的有關規(guī)定和各項技術措施;
* 組織制定防污閃工作計劃,開展經驗交流;
* 參與新、擴建及改建工程電氣設備外絕緣爬距的設計審查;
* 組織繪制、調整本地區(qū)污區(qū)分布圖;
* 進行重大污閃事故的調查、分析,提出技術分析報告和反事故措施、建議;
* 組織推動防污閃科研工作的開展,落實重大防污閃科研項目的經費,促進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;
* 督促檢查下屬單位防污閃工作計劃的實施;
* 建立、健全各項防污閃技術檔案資料。
3.3.2 網、省局電力試研所(院)是防污閃工作的技術歸口單位,其防污專責人的職責:
* 貫徹執(zhí)行上級的有關規(guī)定和各項技術措施;
* 配合網、省局制、修訂防污閃技術措施,指導各局、廠解決防污閃技術問題;
* 配合網、省局繪制、調整本地區(qū)污區(qū)分布圖,指導各局繪制污區(qū)分布圖;
* 研究解決鹽密測量工作中的問題,收集和分析鹽密數據,提出全省污穢等級劃分、污區(qū)分布圖及調整爬距的意見;
* 建立、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各種資料和數據,發(fā)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;
* 參加220kV及以上主網設備污閃事故的調查分析,提出反事故措施、建議;
* 組織開展防污閃的科研工作,推廣行之有效的防污閃新技術、新材料;
* 參加220kV及以上新(擴、改)建工程電氣設備外絕緣爬距的設計審查及設備選型;
* 組織對各局、廠防污閃專責人進行定期培訓;
* 提供國內外電瓷防污閃新技術新材料信息。
3.3.3各廠、局的防污專(兼)責人,負責本單位防污閃工作的監(jiān)督管理,其具體職責:
* 貫徹執(zhí)行上級的有關規(guī)定和各項技術措施;
* 組織開展鹽密測量,做好污穢等級劃分和調整工作,提出外絕緣爬距調整的具體意見,列人大修更改工程計劃;
* 組織繪制、調整本地區(qū)污區(qū)分布圖,報局審查;
* 參加新(擴、改)建工程電氣設備外絕緣爬距的設計審查;
* 組織開展防污閃的科研工作,推廣行之有效的新技術、新材料;
* 參加輸變電設備污閃事故的調查分析,提出反事故技術措施、建議;
* 配合用電監(jiān)察,農電等部門,指導用戶和農電的防污閃工作;
* 按年編制防污閃措施計劃,監(jiān)督實施,做好分析總結;
* 建立健全各項技術資料,及時分析,發(fā)現問題,提出處理意見;
* 按時向省局、電力試研所提供有關資料、總結和數據。
3.3.4 車間(工區(qū))防污專(兼)責人,在廠(局)專(兼)責人的指導下,負責建立健全各種技術資料和測試數據;執(zhí)行各種防污閃技術措施;提出污區(qū)分布圖及污穢等級修整初步意見,按時上報。
4 鹽密測量
4.1 鹽密是劃分污穢等級三因素(污濕特征、運行經驗、等值鹽密)中的基礎數據之一。鹽密數值必須具有可信性,可比性。
4.2 鹽密測量點的選擇
4.2.11lOkV及以上輸電線路在近城、市郊地區(qū)原則上每5~lOkm選擇一個測量點,遠距城鎮(zhèn)的農田、山丘、酌情選取。
4.2.2發(fā)電廠和1lOkV及以上變電所內每個電壓等級選擇1、2個測量點。
4.2.3發(fā)、變電所鹽密測量點的選取要從發(fā)、變電所懸式絕緣子逐漸過渡到棒型支柱絕緣子。
4.2.4明顯污穢成分復雜地段應適當增加測量點。
4.3 鹽密測量的方法、使用儀器和測量周期按《高壓架空線路和發(fā)變電所電瓷外絕緣污穢分級標準》中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4.4 鹽密測量儀器和測量電極應每年定期校驗一次,以保證測量數據準確性。
4.5 應采用鹽密測量掌握絕緣子積污速度,逐步將鹽密測量推廣應用于科學安排絕緣子清掃周期。
5 污穢等級劃分和污穢等級分布圖(簡稱污區(qū)圖)繪制
5.1 劃分污穢等級和繪制污區(qū)圖是防污閃技術管理工作的基礎;是運行輸變電設備和新建、擴建輸變電工程配置電瓷外絕緣爬距的依據。
5.2 污穢等級劃分按《高壓架空線路和發(fā)變電所污穢分級標準》的規(guī)定進行;并要充分考慮大環(huán)境污染的變化情況,特別是在劃0~1級污穢等級時應視自潔能力留有一定裕度;對局部污源、規(guī)劃建設的工業(yè)區(qū),重要公路、鐵路及鹽塵波及地區(qū)應考慮適當提高級別。
5.3 污區(qū)分布圖繪制按《電力系統污區(qū)分布圖繪制規(guī)定》進行。
6 合理配置電瓷絕緣爬距
6.1 配置原則:電瓷外絕緣爬距的配置,應符合電瓷外絕緣所處地區(qū)污穢等級的要求。重要線路、廠站(主力電廠主要出線、電網重要聯絡線、樞紐變電站)可適當提高外絕緣爬距。
6.2 配置方法
6.2.1新建、擴建輸、變電工程電瓷外絕緣爬距的配置,應依據經審定的污區(qū)分布圖進行。
6.2.2運行中的輸、變電設備電瓷外絕緣爬距的配置,應依據經審定的污區(qū)分布圖調整。
6.3 審核輸、變電設計時,應以污區(qū)分布圖為依據,核實各地段的污穢等級與外絕緣爬距的配置是否相適應。
6.4 在潮濕、多霧或附近線路頻繁發(fā)生污閃的地區(qū),新建、擴建輸電線路配置外絕緣爬距時,可取相應污穢等級規(guī)定爬距的中、上限。
6.5 在嚴重污穢地區(qū),新建、擴建35~1lOkV電站時,應采用戶內配電裝置,以提高配電裝置的抗污能力。在沒有戶內式系列產品時,可選用爬電比距為42.5px/kV的戶外普通型設備。
6.6 在潮濕地區(qū)的戶內配電裝置,其爬電比距配置應提高1級污區(qū)水平。
7 清掃工作
7.1 加強電瓷設備清掃是挖掘設備絕緣裕度,防止電瓷外絕緣污閃的一個重要手段。電瓷設備清掃要逐步做到由以鹽密監(jiān)測作指導,并結合運行經驗,安排清掃周期,提高有效性。
7.2 清掃原則
7.2.1 110~500kV輸、變電設備原則上需每年清掃一次,各網、省局可視具體情況確定。為取得最好清掃效果,對重點線路清掃時間應安排在污閃頻發(fā)季節(jié)前1~2個月內進行。
7.2.2 對運行多年或重污穢地段內的線路絕緣子,桿上清掃不凈時,應采用落地清掃或更換絕緣子的方法。
7.2.3 采用防污型絕緣子的輸電線路,可按線路實際積污量(鹽密值)與其絕緣爬距允許 的鹽密控制指標相比較,參照運行經驗決定清掃周期。
7.2.4 采用普通型絕緣子的1lOkV及以上線路在每次清掃后,應選點監(jiān)測鹽密,如鹽密值超過絕緣爬距所控制的鹽密指標時,應增加清掃次數。
7.2.5 輸、變電設備在條件允許時,應盡可能采用帶電清掃。
7.3 清掃質量檢查
7.3.1 基層班組應建立線路清掃卡和變電設備清掃登記卡。
7.3.2 設備清掃后應組織進行“班組自查”、“工區(qū)檢查”、“廠局抽查”的三級檢查制。
8 采用綜合輔助措施提高設備抗污閃能力
8.1 防污涂料是在污穢地區(qū),設備爬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所采用的一種補救措施。
8.1.1防污涂料種類應根據污穢特性選用。
8.1.2使用涂料時(包括硅脂、硅油、硅橡膠、硅樹脂)應注意有效期。
8.2 電瓷設備上加裝或粘接防污罩和增爬裙能改善絕緣子受潮條件,并能有效地增加電弧的爬電距離,提高設備的抗污能力。使用中應注意老化狀況。
8.3 采用防污型絕緣子、合成絕緣子、輕便有效的絕緣子清掃工具、檢零工具、污情監(jiān)測裝置等,提高電網綜合抗污閃能力。
9 絕緣子質量管理
9.1加強絕緣子質量管理是降低污閃停電事故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。
9.2絕緣子的爬距設計、產品鑒定、訂貨運輸、施工安裝、運行維護均應按部頒《絕緣子質量全過程管理規(guī)定》的要求進行。
10 建立技術檔案。加強量化管理
10.1 網、省局及其電力試研所(院)應建立下列技術檔案:
10.1.1 電網污區(qū)分布圖;
10.1.2 220kV及以上輸、變電設備電瓷外絕緣配置統計資料;
10.1.3220kV及以上輸、變電設備歷年電瓷污閃事故統計分析資料;
10.1.4 省內主要地、市歷年的氣象、環(huán)保資料;
10.1.5 220kV及以上輸電線路和發(fā)、變電所絕緣子運行監(jiān)督臺帳;
10.1.6收集整理各類電瓷產品爬電比距等參數。
10.2 廠局應建立、健全下列技術檔案:
10.2.135kV及以上架空輸電線路和發(fā)、變電所(站)鹽密測量數據表;輸變電設備外絕緣配置統計表;污穢等級明細表及本地區(qū)污區(qū)分布圖;
10.2.235kV及以上輸、變電設備歷年電瓷污閃事故統計及分析資料;
10.2.31lOkV及以上輸電線路和發(fā)、變電所懸式絕緣子運行監(jiān)督臺帳:
絕緣子型號、出廠時間、投運日期、數量、歷年檢出零低值絕緣子數、零低值絕緣子試驗分析結果及劣化率。
10.3 建立電瓷防污閃數據庫,開展微型計算機應用管理。
11做好專業(yè)年度工作總結和故障統計工作
11.1 目的
* 加強運行經驗的總結分析,提高電瓷防污閃工作的技術管理水平;
* 探索污閃故障發(fā)生的原因和規(guī)律,吸取事故教訓,為制定反事故措施提供依據;
* 考核新投運設備及運行設備改造后絕緣水平配置的合理性。
11.2 電瓷防污閃專業(yè)年度工作總結提綱和污閃故障專業(yè)統計辦法見本“規(guī)定”附件。
11.3 電瓷防污閃專業(yè)年度工作總結上報程序:
發(fā)電廠、地(市)供電局,省、網局級防污專責人應按“電瓷防污閃專業(yè)年度工作總結提綱和污閃故障專業(yè)統計辦法”的要求做好年度工作總結和統計工作,并逐級上報。
11.3.1發(fā)電廠、地(市)供電局翌年2月底前報所屬省(市)電力局或網局生技(生產、供用電)處;省(市)電力局和有直屬供電局(電廠)的網局匯總后于3月底前抄送電力系統高電壓專業(yè)工作網(武漢高壓研究所),省(市)電力局在抄送的同時報所屬網局。
11.3.2電力系統高壓專業(yè)工作網秘書處應于5月底前作出全國電力系統電瓷防污閃專業(yè)年度工作總結報部電力司,并抄送各網、省局。